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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朕觉得这大明最高贵的人是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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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诚笑答道,

“阵法的奥妙在‘同心戮力’、‘共进共退’这几个字上。”

朱翊钧听了也不觉得有甚么了得。

阵法自古至今都是军队集团作战所必需的形式,它不但可以保持军队各部分之间的紧密配合,同时也可以最大程度上杀伤敌人,这是个相当浅显的道理。

张诚又笑道,

“更要紧的,是让兵丁学会如何效忠皇爷、效忠兵官,奴婢以为,这一条比甚么铳炮都要紧,非阵法不可教习。”

朱翊钧道,

“这却奇了,阵法竟能也教人忠心?”

张诚回道,

“人皆怕死,打仗却是非要死人不可,皇爷的军饷拨下去得再多,怕死的人却依旧怕死。”

“因此练兵最讲究的是‘用众在乎心一,心一在乎禁祥去疑’,所谓‘三军一心’,就是将一个怕死的人投入一个‘集体’当中。”

“无论这个‘集体’有多小,譬如戚家军的‘鸳鸯阵’最少用十二人便可组成,只要一个人进入了一个集体之中,他就会不由自主地他所在的集体共进退。”

“集体的意识就是他的意识,集体的目标就是他的目标,用阵法练兵的关窍就在这里。”

“只要能用集体的意识和目标取代个人思想,即使是再懦弱的人组成的军队,也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朱翊钧道,

“那也就是说,这阵法本身是为了驯化士兵的思想,实际上在战场上并无用处吗?”

张诚笑道,

“说要有用处,那也是不分离的用处,整齐划一的集体比火器的杀伤力更大。”

朱翊钧相当有人道主义精神地道,

“那还是多练练火器罢,倘或非要把一个兵训练成只能依附集体而活,那敌军的骑军冲过来,将演练好的阵法冲散了又该怎么办呢?岂不是霎时就是一击而溃了?”

张诚道,

“阵法会散,人心不会,一个人长久地处在一个集体中,他就会自觉自愿地把自己当成集体的一份子。”

朱翊钧想了想,道,

“朕明白了,你的意思是,练兵的关键就是要把兵练‘傻’,练到他们没有思想、没有自我,连本能也最好舍弃。”

“练到他们只会听从命令、服从集体,成为一个阵法中的小小一环,你便管这叫‘效忠’。”

张诚眨了眨眼,有些狡黠地道,

“皇爷的智慧就是这天下最高的智慧,大明哪里还有人能聪明得过皇爷呢?”

“天下人效忠皇爷,便是愚笨服从聪明,此乃天道至理,任凭谁也说不出甚么反驳的道理。”

朱翊钧知道张诚这是在讨好自己。

只是这番恭维是专门用来讨好皇帝的,朱翊钧本人听来只觉得牙酸。

“一个没有个人思想,只会服从集体的人,哪里知道甚么是真心效忠呢?”

朱翊钧一本正经地道,

“朕想要的禁军是要能为大明牺牲的英雄,是能为国家拼尽全力的勇士,是能保卫我大明百姓的铜墙铁壁。”

——而不是一群连个人思想都不被允许拥有的奴才。

最后这句话朱翊钧没当着张诚的面说出来,他仍然是一个很会顾及他人情绪的现代公民,连在宦官跟前都做不了理直气壮的皇帝。

张诚轻轻笑道,

“能效忠皇爷的人才能当大明的勇士,要没有皇爷,谁还来保卫大明百姓呢?”

朱翊钧张了张口,他想告诉张诚,他想要的是能保家卫国的人民子弟兵,大明百姓要靠人民子弟兵来保卫,怎么是靠他朱翊钧呢?

只是话刚到嘴边,朱翊钧忽然就打了一个寒颤。

张诚说得没错,大明只要有皇帝,就不可能培养出自己理想中的那种人民子弟兵。

明史研究生朱翊钧在这一刻领悟了史书中隐去的那一部分真理。

崇祯十七年,曹化淳开彰义门,王相尧开德胜门、平则门,王德化甚至亲率内兵于德胜门迎接闯王,最终使得崇祯皇帝走投无路,吊死煤山。

这些为闯军打开了北京城门的宦官是背叛了大明吗?

——不!他们只是背叛了崇祯皇帝朱由检。

朱翊钧在心里想道,这些宦官在紫禁城中只是朱由检的奴才,而在他们向闯军献出北京城之时,他们才是真正为保卫人民而奋斗的英雄勇士。

即便朱由检再如何努力,驭下再如何成功,都无法改变他们为奴才的本质。

那些宦官反对的根本不是朱由检,而是那个高高在上、将他们视为奴才的独裁者。

他们投靠的也根本不是李自成,而是大明每一个反对独裁者朱由检的人民。

有谁会在有机会当上人民英雄之时,而调头去当独裁者的奴才呢?

即便是被阉割的宦官,在李自成进京之前,都会奋不顾身地去追求生而为人的权利。

万历十六年的朱翊钧坐在乾清宫暖阁的榻上兀自唏嘘,这可要命了,这真是要命了,朕不过是穿越成了万历皇帝,可没想当站在大明人民对立面的独裁者啊。

“那就还是先用阵法练着。”

朱翊钧一面说着,一面在心里安慰自己,朕养禁军,也只是因为万历皇帝腿有残疾,是为了保护自己,并不是想“君王死社稷”,

“要紧的是把名单交上来,对了,禁军操练不能没有马,御马监交了名单,太仆寺也要交一份开支细则上来。”

张诚明显地愣了一下,

“太仆寺?”

朱翊钧点了下头,道,

“对,太仆寺,朕心里知道,倘或朕想要,勇士营和四卫营的那六千五百匹马他们还是有办法拨来内廷的。”

“只是近年来马政紊乱,朕这里拿了他们六千五百匹,外面有些地方就少了六千五百匹的好处。”

“既然拿了好处,那总得给朕一个名目罢,养马不是一日一时之事,少了银子朕还能想法子节俭,这没了马又该去往哪里寻来呢?”

“即便蒙古人好养马,这大明的军兵总不可能人人都骑胡马是不是?”

朱翊钧并非在危言耸听。

大明天子的近军人人骑胡马,甚至连胡马都骑不上的状况,从万历朝开始就已经有了端倪。

明朝的马政传统是“官马民牧”,即民户由官府发给马匹称“种马”,替官府牧养,定期交驹,马死赔偿。

一般而言,规定的是江北五户养一匹,江南十一户养一匹。

民间养马户可以因为养马而减轻一定程度的赋税,并能得到朝廷的补给,前提则是这些马必须完好无损。

但事实上,民间养马给民户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一旦马匹不能足数或是质量低劣倒死,民户都将面临数额巨大的赔偿。

况且每年进京解马,押送太仆寺验收,往往是舟车盘费耗损,苦不堪言。

不仅民间要养马,卫所军户也得养马,军士养马虽然也能获得朝廷一定量的补给,但是毕竟蓄养的是官马,将来有必要时这些马匹都是能够作为备战队伍参与战斗的。

因此朝廷会为了确保马匹质量进行定期检验,一旦军士养马不善或致死,不可豁免都要给予一定赔偿。

明初所养官马,每匹给与草场五十亩,加之管理有效,马匹倒损及时递补,不至于造成严重负担。

但是到了明中期,草场被侵占,加之管理不善,马匹倒损和赔补问题就显得十分棘手,甚至成为困扰军士的一大弊政。

到了晚明,甚至在团营军官内部衍生出“桩棚银制度”,即团营官军骑操马匹,酌量马队官军朋友出银买补,每年以六个月为准。

这相当于是一种合作赔补制度,这样做使马匹的倒损和买补压力不至于过度集中在某一个人身上,有助于分散军士的经济压力。

团营的马匹主要来源于太仆寺,由于骑兵往往和国家军事力量的强弱息息相关,太仆寺马匹的管理往往十分严格,如有官员监守自盗必然进行严惩。

但是到了晚明,官员私占草场银、私自买卖官马的情况越来越严重,相关部门的官员上下其手,贪污成。

以致于到了万历一朝,就连京营中的马匹竟然逐渐都变成了蒙古人通过互市卖来的胡马。

而明末的军事困局正是源于马政。

即使后世的明末穿越小说无数次重复过“杀豪绅、填军饷、灭鞑虏”的套路,也不能改变崇祯年间北方已无马可用,南方马价难征的史实。

史书上说清军军事力量的强大,在于八旗兵个个精通骑射。

其实这也是一种曲笔,八旗精通骑射的反义并非是明军不通骑射,而是明军根本已经不再具备足够的装备去支撑他们骑射。

朱翊钧清楚地记得,崇祯十四年,辽东前线前敌将领吴三桂领兵一万,马仅五千匹;白广恩兵五千,马仅二千五百匹;李辅明兵五千,马仅七百余匹。

而向来是为陵京藩屏,援缴必先,非他镇可比的宣镇,崇祯十四年镇标兵六千,马仅三百匹。

马政一旦崩溃,即使杀尽天下豪绅,也不可能立刻变出精壮战马递送前线供应骑兵。

战马不像奴才,非得要人去细细地养了才能受人支使。

朱翊钧十分明白这一点,所以比起禁军,他更看重的是马匹。

他发现这个道理的原则应用在晚明相当有普适性,牲畜最不会撒谎,人没说出口的话,反在牲畜身上全表达出来了。

当然朱翊钧的意思绝不是说晚明的官僚比牲畜还无耻。

因为再高贵的人,到了残酷的条件下都会被磨出那么点无耻。

也正是有了这点无耻的庇佑,高贵才得以从残酷中掩护出去。

晚明的士大夫就是这样一个高贵与无耻并存的集体。

朱翊钧打心底里怜悯这个集体中的每一个人。

张诚并不知皇帝心中的这番思量,只以为皇帝又想要使银子,于是喏喏应道,

“是,是,奴婢这就为皇爷传旨太仆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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