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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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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情并不像冬麦想得那么顺利,夏天过了麦收后,就入了秋,冬麦的桃红裙子洗洗收起来了,秋天被风一吹,树叶哗啦啦地落了满地,中秋节吃月饼,月饼吃完了,眼看着天就要凉了下来,冬麦肚子依然没动静。

王秀菊为此说过好几次,意思是催着林荣棠带冬麦去陵城看看:“不看看怎么知道,万一有个啥呢?这都眼看进门一年了,肚子还没动静,你说我能不急吗?人家隔壁老三家媳妇肚子吹气一样大起来,人家天天问我你家媳妇啥时候怀,我怎么有脸和人家说?”

这并不是王秀菊非要为难儿媳妇,是她确实觉得自己受委屈了,没脸了。

她这个人个子矮,长得也不好看,以前自卑,人堆里不爱吭声,后来三个儿子争气,她扬眉吐气了,扬眉吐气后,她就比一般人更要强,事事都要出风头,生孩子一项比人家落后了,她就受不了了。

天天被这么说,冬麦难受起来,觉得这日子真是没法过,她甚至曾经哭着对林荣棠说:“等明年咱们结婚一年,我要是生不出来孩子,我们就离婚吧,我是受不了了。”

她是当儿媳妇的,做不出和婆婆对上的事,况且她确实肚子没动静,人家婆婆说她,至少按照村里的逻辑,那是句句在理的。

林荣棠自然是心疼冬麦,抱着冬麦安慰,说没事,等等,也许就有了,还说咱去医院查吧,赶明儿就去医院查。

于是这天,秋天庄稼收了又播种后,林荣棠找王秀菊要了五十块钱,提了半袋子玉米面,带着冬麦过去陵城了。

去陵城,先是坐牛车,之后又乘坐公家的那种公交车,总算到了陵城后,冬麦晕车,一下车吐得稀里哗啦,林荣棠从旁边悉心照顾,找旁边小卖铺要了水来,给她漱口,又给她买一兜肉的小包子吃。

冬麦含着眼泪看林荣棠:“你对我真好。”

只是可恨,她没能给他生孩子,她对不起他。

林荣棠叹了口气,安抚地摸了摸冬麦的辫子:“别瞎说,你我是夫妻,这都是应该的,我们先去二哥家安顿,明天再去医院,今天估计去医院也晚了。”

冬麦越发感动,心想她找的这个男人,天底下再也没有能比上的了,如果自己真和他离婚,以后的男人是万万不可能像他这样疼爱自己。

吃了小包子后,林荣棠背着玉米面,扶着冬麦出了门店,站在路边研究着公交车站牌,城里车水马龙,林荣棠虽然来过,但也不是特别熟,他还是得先研究研究。

正研究着,就听到一个声音:“哥,你怎么在这里?”

林荣棠看过去,竟然是沈烈。

他顿时笑了:“你怎么也在?我说这两天没看到你人影,原来是来城里了。”

说话间,他看到沈烈旁边还站着一个人,看样子四十多岁,穿着黑呢子大衣,一看就特气派,倒是有些惊讶。

沈烈便介绍了林荣棠,又对林荣棠说:“这是我以前部队认识的前辈,叫路奎军,我得叫他一声大哥。”

林荣棠一听路奎军三个字,顿时肃然起敬,他知道这个人。

三年前,这个人的大名就传遍了陵城下面各公社,人人都知道,这位从某蒙拉来了三货车的羊毛,之后自己用改造过的旧梳绒机,用两个月的时间将三货车的羊毛梳成了羊绒,他把羊绒卖出去后,一口气挣了五万块。

要知道这年头,一年能挣一万的,都是万元户,都要上电视,路奎军这件事瞬间传疯了,大家都羡慕得流口水,都想跟着路奎军学。

林荣棠只隐约听人提起这位传说中的路奎军以前在部队干过,没想到沈烈竟然认识他。

路奎军倒是一个爱笑的,他赶紧搓了搓自己的手,之后向林荣棠伸出手来,慌得林荣棠赶紧和他握手,恭敬地说:“认识你真高兴,幸会幸会!”

这是他以前别人家里看电视学到的,知道电视上这么说。

路奎军看向了冬麦,见冬麦脸色不好,便问:“这是怎么了?”

沈烈也注意到了,挑眉问:“晕车?”

林荣棠有些不好意思:“晕车挺厉害的,刚才还吐了,现在好点了,我正打算坐公交车去我二哥家先歇歇。”

路奎军:“你二哥住哪儿?”

林荣棠:“就在历崔路那边。”

路奎军点头:“行,我车就在这里,我开车送你们过去吧。”

沈烈见了,略犹豫了下,还是说:“路哥,别麻烦了,你不是刚才还有事?”

路奎军豪爽地笑了:“这是你从小一起玩到大的,都是兄弟,你平时也不是这种人,怎么现在和我见外了?”

林荣棠连忙说不用了,路奎军坚持,热情难却,沈烈也就劝林荣棠上车,并提着那半袋子玉米面放车上,于是林荣棠便要扶着冬麦上车。

冬麦现在身上都是虚的,觉得自己头重脚轻,但他们刚才说的话,她是听到了,看沈烈那意思,好像刚开始不太乐意,她也就不想勉强,便说:“算了,我现在好多了,就不麻烦了。”

嘴上这么说,可语气却是有气无力,一看就虚弱。

沈烈凉凉地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林荣棠反而劝她:“你别逞能了,上车吧,咱尽快到了我二哥家也能歇着。”

冬麦倔不过,上了。

这个时候私家车很少见,红旗轿车,坐上去别有一番感觉,坐在车里看外面,特新鲜。

林荣棠扶着冬麦,便忍不住看看车里布局,好奇地问起路奎军,路奎军都一一说了。

“他也会开车,还是高手,你平时多问问他就行了。”路奎军说的这个“他”自然是指沈烈。

林荣棠倒是意外:“你还会开车,我竟然不知道!”

沈烈扯唇笑了笑:“这不是没车吗,没车,会开车有什么用。”

路奎军笑道:“得,我这个给你开行不?”

几个男人说笑着,冬麦歪歪地靠在座椅背上,座椅上有一股皮子的味道,她闻着其实反而更难受了,不过想到这样比她坐公交车满满晃悠着去家里快多了,也就努力忍着。

说话间,不知怎么就提起来沈烈离婚的事,两个男人自然安慰沈烈,大丈夫何患无妻,但沈烈却是并不在乎的样子。

冬麦恹恹地靠着,心里却想起来邻居们叨叨的,说是孙家向他道歉了,彩礼二百块也还给他了,至于其它的,他竟然真得一分钱没要。

大家都替他惋惜,对方姑娘做出这种事,害得他人财两空,他不要一笔太可惜了,可是又有什么办法,人家说不要就是不要。

当然也有人认为他这算是仁义,大男人嘛,人家女人不愿意跟你了,也就认了,追着女人屁股后面要钱算什么?

这个时候林荣棠二哥家已经到了,车停下来,林荣棠谢过了路奎军,冬麦也表示了感谢,林荣棠便扶着冬麦下车了。

下车后,还对着人家挥挥手,人家就开车走了。

这个时候凉风一吹,冬麦反而觉得好多了,人也清醒了许多,便和林荣棠一起上了二楼。

林荣棠他二哥林荣阳在陵城化工厂上班,娶的媳妇是陵城第一医院的护士,两口子都挺忙的,这个点儿都不知道在不在家。

吭哧着爬向二楼,运气好,林荣棠二嫂竟然在。

二嫂叫戴向红,皮肤白,不过眼睛下面有个大痦子,她性格温柔开朗,懂的也多,冬麦虽然只见过她几次,但对她很是敬佩。

戴向红一看林荣棠两口子过来了,赶紧把她们招呼进门,见他们带着半袋子玉米面,倒是挺高兴的,说这个自家种的比外面卖得好,又冲了橘子水给他们喝。

戴向红问起他们两口子来陵城干嘛,林荣棠有些尴尬,便起身装去上厕所避开了,冬麦便把这事说给戴向红了。

戴向红听了,笑道:“才结婚不到一年,其实不用急,要孩子这事真是缘分,不过婆婆那里既然说了,那赶明儿我带你们去医院,你们都去查查就是了。”

冬麦有些懵:“都去查查?”

戴向红:“是啊,可不都得去查查嘛!一般都没问题,这不是着急吗,着急就查查呗。”

冬麦懂了:“所以我们生不出孩子,有可能是我的问题,也有可能是他的问题,还有可能我们两个都没问题,只是暂时没怀上。”

戴向红笑:“对,就是这样!”

冬麦恍然,恍然之后简直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以前,婆婆说她是下不出蛋的母鸡,她是不是也应该说,不一定是谁的问题呢,不查怎么知道?

当然了,现在在陵城查个明白,万一真是自己的问题,自己就识趣点,赶紧离婚,如果不是,那以后婆婆说自己,自己可是有话说了。

所以来查查真不是坏事。

戴向红倒是挺喜欢这个村里的弟妹,觉得她淳朴可爱,长得也不错,谁不喜欢水灵灵的小媳妇呢。

“总之,你不用着急,明天就带你去医院查,这个我给你安排就是了。”

冬麦听着,一扫之前晕车的低迷,心情豁然开朗。

第6章矛盾

当天恰好戴向红调休,领着冬麦去菜市场买了菜,还另外要了几个现成的拌凉菜,冬麦看着人家拌凉菜的生意挺红火的,便感慨:“这是私营的吧?估计挣不少钱。”

戴向红将找回的零钱塞兜里:“是,现在这种私营餐馆挺多的,又便宜又好吃,也不要粮票了,生意可红火了,你没听说吗,据说是研究白粉的不如卖茶叶蛋的。”

冬麦的心就活动开了:“卖凉菜,卖茶叶蛋,卖包子,都挣钱,那你说我以后卖个鱼汤面啥的,是不是也能挣钱?”

戴向红想起冬麦做的鱼汤,笑了:“那敢情好,你卖吧,你如果卖,我给我们全医院的人都说你做得好吃,让他们去吃!”

冬麦:“也就说说而已,哪那么容易啊!”

冬麦之前也就来过两次城里,城里灯红酒绿的,她还不太熟,不说别的,坐公交车都觉得晕头转向,这里花样太多,她觉得她一时半会搞不明白,但想起人家凉菜店的买卖,又觉得实在好,不知道挣多少钱呢。

她也想挣钱。

晚上林荣阳回来,戴向红和冬麦已经做好了饭,摆了一桌子的菜,还挺丰盛的,林荣阳和林荣棠两兄弟开了一瓶二锅头,两个人边喝边聊。

林荣阳说起他们厂子里的事,说是现在要进行体制改革了,上面下了文件要改,传达了精神,但是具体怎么改还不知道,工厂里说啥的都有,乱糟糟的。

林荣棠敬了林荣阳一杯:“别管咋改,反正咱这是铁饭碗,不怕!”

林荣阳也觉得是,兄弟两个碰了一杯。

冬麦却还是惦记着开店的事,她就好奇问林荣阳:“二哥,咱工厂估计挺大的吧,平时都哪儿吃饭啊?”

林荣阳就告诉她,有食堂,大家都在食堂吃,冬麦又问那里面伙食怎么样,林荣阳自然说不好吃。

就算食堂味道好,长期吃天天吃,就那点东西,肯定也早腻歪了。

戴向红从旁笑着给林荣棠冬麦添了一筷子菜:“冬麦挺有想法的,想开饭馆。”

林荣棠忙道:“她哪有那个能耐呢,就是瞎想想算了!”

冬麦其实还想问,但被林荣棠这么一说,也只好算了。

两兄弟今天喝了不少,都有些醉,两个女人分别扶着自己男人进了屋。林荣阳家这房子还是新分的,虽然面积不大也就六十多平,但是个两居室。

冬麦将林荣棠安顿在次卧,林荣棠还抓着她的手不放,嘴里说:“冬麦,你躺下,我抱着你,我给你孩子。”

冬麦脸红。

她其实不喜欢男人喝酒,觉得酒气熏人,不好闻,臭臭的,。

她为林荣棠脱了鞋,盖上被子:“你先躺着,我过去帮着嫂子一起收拾收拾碗筷。”

林荣棠自己在那里难受地打着滚,嘴里喃喃地喊着冬麦。

冬麦出去,把桌子上的残羹冷炙收拾了,又把碗筷洗了。

戴向红:“冬麦,你长得好看,也能干,我看你托生托差了,应该生在城里才对。”

冬麦笑了笑,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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