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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这是一种有点纠结和复杂的情绪。
陆以凝告诉自己不能动摇,就是可惜那颗心不太听自己的使唤,一见到他还是跳的飞快。
现在这个点不算太早,□□点钟的太阳已经很大了,阳光渐盛,洒在那人身上,他整个人都像是会发光一样,明亮地有些晃眼。
陆以凝庆幸今天跟她一起过来的不是方桐,不然那小丫头还不知道会搞出什么动静。
这个女同事毕竟工作有几年了,见到好看的异性虽然也激动,不过到底是见过大风大浪的,激动之后很快又摇了摇头,“长得好看的小哥哥都有女朋友了。”
这个还真没女朋友。
陆以凝压下心底的躁动,不动声色地瞥了眼远在十米开外的男人,没接话。
好在两个人动静不大,加上距离也不近,那边的人根本没有注意到她们,他应该是在打电话,半低着头,沿着那条窄窄的马路不紧不慢地往前走。
陆以凝把视线收回来,为了避免和他撞个正着,拉着同事转身就去了另外一边。
向日葵田不小,由一条窄窄的小径分割成了南北两面,陆以凝跟同事去的北边那一面。
这边地势要高一点,所以太阳光似乎也更强一点,站得高了,陆以凝再放眼望过去,这才发现唐慕白前面还有一条大型犬。
因为距离实在太远了,她几乎只能看到白白的一团,连是什么品种都看不出来。
不过是什么品种都跟她没关系,陆以凝已经不是以前想做唐慕白抱在怀里的那只狗的陆以凝了。
这么一想,她觉得以前的自己还真的挺傻,就像是以前对徐曼那么好的陆卫国。
结局如何呢?
完美地证明了那句话: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这句话就像是一盆冷水,很合时宜地淋了下来,陆以凝刚才还跳的飞快的心霎时间就闹腾不起来了。
女同事更是三分钟热度,说了一会儿之后见陆以凝对这个话题压根不感兴趣,也就没再说了,开始谈论起别的话题来。
男人们喜欢谈生意和女人,女人们比较喜欢谈奢侈品和偶像墙头。
拍摄的时候,女同事把话题从新出道的青年偶像转移到香奈儿新出的限量包包,两个小时过去,她嘴几乎没怎么停过。
陆以凝作为她友好的同事,自然也没让她冷场,时不时地接上几句话。
一个上午很快过去,但是照片还没拍摄完毕。
两个人中午也没回杂志社,就在鹿港这边随便吃了顿午饭。
说是随便,不过再这种挥金如土的地段,一顿饭还是吃了几百块钱。
一出餐厅,外面的太阳似乎比进去之前更大了,落在头顶上连头皮都开始发麻。
陆以凝抓了抓头发,戴上墨镜,又把帽檐往下拉了拉,整个人几乎被遮得严严实实。
墨镜这种东西现在带还可以,但是待会儿真正开始拍摄了就必须摘下来,陆以凝被晒得有些头疼,加快步子往刚开始过来的地方走,那边有一个凉亭,虽然起不到多少作用,不过至少可以坐下来休息一会儿。
因为太热,到了烈日炎炎的晌午,女同事的话都少了不少,靠在亭子里的椅子上不肯说话了。
陆以凝耳边清净下来,除了不知名的鸟鸣蝉叫,就只有仿佛还带着夏日闷热气的风声,她第一次觉得摄影师的活是有一点累的。
不过也只是那么一点点。
陆以凝歇了几分钟,很快又满血复活,趁着同事还在休息的空当,从相机里翻起来刚才拍的照片来。
照片不少,大概有一百来张,即使角度有一分一毫的差别,最后呈现在屏幕里的效果都是不一样的,陆以凝一张张翻过去,然后一张张地删掉。
因为唐慕白大早上不知道发什么疯在这边遛狗,所以里面还有十几张是有他出镜的。
陆以凝翻来翻去,万万没想到成片效果最好的居然是有他在的那几张,她觉得留下来不太好,但是删掉又太可惜。
镜头里的画面上,一大片金灿灿的向日葵中间,一个穿了白色运动服的男人正牵着一条和他同一个色系的狗狗在散步。
占据的画面比例虽然不大,但是陆以凝的相机配置实在太高,这样看虽然不大清晰,但是一把高清照片放大,连蚂蚁大的人都能看到五官。
陆以凝把这几张照片来回看了眼,然后随便挑了一张放大。
唐慕白的五官清清楚楚,陆以凝甚至能看到他半弯着的嘴角。
也不知道是在跟谁打电话,所以笑得这么开心。
陆以凝嘴角一瞥,不可否认的一点是,这张照片拍摄地确实很成功。
构图色调都近乎完美,尤其是多了一个人和一条狗之后,整张图都显得生动了些。
但即使是这样,陆以凝还是决定回杂志社以后就把他给做掉,不,是p掉-
陆以凝和同事两个人又在这边干了一下午的活。
直到下午六点多,太阳虽然还没落山,但是日头已经没有那么大了,到了傍晚又起了风,身边的向日葵一晃一晃的,像是一片黄灿灿的海浪在翻滚。
陆以凝拍完最后一组照片,这才收了相机,准备和同事回一趟公司。
两个人暴晒一天,又是上山又是下田的,说不累是不可能的,女同事本来都已经蔫下来了,直到沿着那条小路走到了尽头,她才“哎”了一声,“以凝,你看那条狗,是不是很眼熟?”
陆以凝转头看了眼。
那是一条牧羊犬,除了两只耳朵是黑色的,其他通体雪白。
很漂亮,也确实很眼熟。
同事:“我们上午看到的那个小哥哥牵的是不是就是这一条啊?”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不过陆以凝之所以觉得这条狗眼熟,不光是因为这个,在很久很久以前,她看到了第一条关于唐慕白的知乎答案,上头爆的照片里,当事男主怀里就抱得这一条狗。
牧羊犬的寿命看样子应该挺长,都过了这么多年还健健康康。
但是现在的重点不是这个——
那条狗似乎知道她们在议论她,摇了摇尾巴,转过身蹲下不走了。
陆以凝看着这条多年前的“情敌”,默默地后退了半步。
下午来溜它的跟上午不是一个人,前面傅蕴走了几步之后发现自己拉不动链子了,她也没用力去拽,转头看了一眼蹲在原地不肯动弹的狗,“小黑,走了。”
陆以凝:“……”
这条狗在唐家待了□□年了,最是听话乖巧,所以见它不动,傅蕴还有些诧异,顺着小黑对着的方向抬了抬眼,这才注意到站在几米远处的陆以凝。
傅蕴当然记得她,当即眯着眼睛笑了笑吗,“以凝?”
她知道陆以凝的工作,这会儿又看到她胸前挂了一个相机,了然道:“来这边拍照啊?”
陆以凝点点头,也对着傅蕴礼貌地笑了笑:“傅老师。”
傅蕴:“拍完照啦?”
陆以凝:“拍完了。”
傅蕴依稀记得自家儿子是对这个小姑娘有意思的,她也不是那种电视剧里经常出现的恶毒婆婆,何况这小姑娘本来就挺合她的眼缘,她往前走了半步,“晚上来家里吃个饭?”
“不用了吧……”
跟傅蕴说话的时候跟唐慕白不一样,毕竟是长辈,陆以凝也不好生硬地拒绝,她措辞了一下,尽量委婉道:“这样多麻烦您啊。”
“不麻烦不麻烦。”
傅蕴笑得很和蔼,“我家是保姆做饭的,我们只管吃就行了。”
陆以凝还在找理由:“可是我们还得回杂志社一趟……”
傅蕴叹了声:“以凝啊,你是不是不想来阿姨家吃饭?”
“不是的傅老师……”
“你是不是嫌弃我?”
“……”
可能年纪上来了,坏的人会越来越坏,但是好的人也会越来越好。
比如傅蕴,陆以凝觉得她比以前更可爱了一点,可爱到让她狠不下心来开口拒绝。
陆以凝就这么被傅蕴拉去了家里。
唐家的别墅很大,四层楼高,外面还有一个小院子,种了花花草草,中间还零星高出来几棵大树。
傅蕴很热情,从她进屋开始就一直在嘘寒问暖,一会儿问她吃不吃水果,一会儿又问她喝不喝水。
因为同事提前回杂志社了,所以过来的只有她一个人,陆以凝受宠若惊地在沙发上待了几分钟,见始终没看到唐慕白的人影,她这才松了一口气,端着的肩膀也渐渐松懈下来。
厨房的阿姨在做饭,傅蕴就拉着她的手问道:“有没有什么忌口啊?”
刚说完,陆以凝还来不及说话,身后就有道男声替她答了:“不吃香菜,也不要放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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