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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居邺城,大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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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派我来巡山,我把人间看一看……”

哼着无厘头的小调,高伯逸走在回驿站的路上。

生活很难,坑也很多,然而咸鱼也有梦想,又岂能坐以待毙?

这几个月他深深的感受到,居邺城,大不易!甚至动了改名为高居易的念头。

所谓邺城,就在今河北临漳县西(邺北城、邺南城遗址等)、河南安阳市北郊的地方。它始建于齐桓公,然而真正出名,却是在东汉末年,曹操击败袁绍,占据邺城,营建王都。

自此邺城c位出道,雄霸北方数百年。

邺城先后为曹魏、后赵、冉魏、前燕、东魏、北齐六朝都城,居黄河流域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中心长达四个世纪之久。

想想都觉得有点强无敌啊!

这是邺城最好的年代,没有之一,从前比不上,以后到了隋唐也没机会了。

老实说,若是没有高德政的无声照拂,高伯逸那个老实巴交的舅父,不见得能在舍长的位置上坐得安稳。毕竟,这地方虽然小,但却是个要害部门。

北齐的驿站改革汉制,将原本的“驿”和“传”的功能合并,也就是大名鼎鼎的“驿传合一”。

所以这个时代驿站的任务是包罗万象的,既负责国家公文书信的传递,又传达紧急军事情报。还兼管接送官员、接待外来使节、平息内乱、追捕罪犯、灾区慰抚和押送犯人等各种事务,有时还管理贡品运输和其他小件物品的运输。

从这个角度,就能看出高伯逸的便宜老爹高德政心思有多么深沉,在关键位置上安插“自己人”。

出邺城的诏书,政令,都要从这里发往全国各地。哪怕是张全国通缉令,也最先是从这里外发。

前线战报,边境事态,这里是进邺城的第一站。

各国使节来访,鸿胪寺最先将他们安置在邺城驿站,然后再进行下一步安排。(有可能不允许这些人进邺城)

这里的小人物成事虽然不足,但是败事那可是绰绰有余的。

当然,就算高伯逸胆大包天,除了一把火烧了驿站,送信以外的事情,他舅父也管不了,更别说他这个没有官职的白身了。

那些国家大事都是肉食者们干的,他们这些底层厮混的咸鱼,也就维持下驿站的日常运转罢了。

重要物品都有专人押送,专人交接,不要说过手,有时候看一下都惹麻烦。

话说回来,这些糟心事,暂时还不是高伯逸要考虑的问题,他现在考虑的是如何填饱肚子。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已经人高马大的高伯逸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舅父那点俸禄,可养不活两口人。于是他今天出来采草药了,作为一种米酒酒曲的秘方,希望能通过在驿站贩酒弄点小钱花花。

这是他上辈子带来的秘密,不足为外人道也。还没穿越过来时,他老家的爷爷奶奶,就用这些药草作为酒曲的一部分,酿制特色米酒。

南北朝大多数朝代和国家,大多数时候,都是民间禁酒的。就算偶尔放松,那也是有严格管制的。

一句话,要酿酒可以,必须得到官方指定的地方买酒曲,然后酿酒,那酒曲的价格只能用呵呵二字形容。

这是一方面。

然而另一方面,酿酒所需要的技术门槛,低到令人发指!想凭借技术垄断绝无可能!

毫不夸张的说,这是一个人人会喝酒,家家会酿酒的时代。

穿越者要是不玩高度酒,那是绝对干不过古人的。穿越者的酿酒神技,除了蒸馏冷凝外,其余的不值一提。酿酒的所谓秘法,在这个年代属于烂大街的货色,你去村里随便抓一个农夫,人家说不定都能说出个一二三来。

别的不说,贾思勰的《齐民要术》,至少介绍了数十种酿酒的方法,非常具体,可操作性极强。

这本书到高伯逸采草药的今天,已经问世十多年了!

一边是酿酒的限制多,一边是酿酒的门槛低,面临双鬼拍门的事态,高伯逸差点就跪了。不过虽然是咸鱼,但他高伯逸好歹也算是个有追求的咸鱼吧,事情不做就自挂东南枝,不是他的风格。

花了两个月准备酿酒器具,通过和驿站的食客玩“握槊”(一种有骰子和棋盘棋子的游戏),赢了点钱买酒曲之后,他的机会来了。

幸亏北齐文宣帝高洋是个酒鬼,此时国家又处于巅峰状态不缺粮食,所以对酒水管制很松懈。虽然不许私造酒曲(私曲技术门槛很低),但对于私酿酒还是开绿灯的。

要是高伯逸晚个十年穿越,恐怕他的计划一开始就会胎死腹中。

当一切准备就绪,高伯逸今天才动身进行最后一步,给买来的酒曲“加料”。没想到,居然在城外一个大坑里面看见一个新棺材。

又在这个新棺材里面救了一个活人。

这让高伯逸颇有一种造了七七四十九级浮屠的优越感,骨头都轻了几分。至于救的是谁,那重要吗?在他看来,也就是个身居高位的胖子罢了。

高伯逸轻轻拍了拍自己背后的十字弓,要是没这玩意,兵荒马乱的年头还真是不敢出城门。正事早已办完,今天都没吃饭,是时候弄点野味回去打牙祭了。

舅父是木匠出身,自己稍微点拨下,对方就造好了弩机的骨架,极为精巧。弩身用枣木打造,弩机铜郭内的机件有望山(瞄准器)、悬刀(扳机)、钩心和两个将各部件组合成为整体的键,是舅父用“特殊渠道”弄到手的。

diy后十字弓精巧无比,射程和准头也有保证。

要不然背后这破袋子也藏不住。

至于朝廷禁忌?

呵呵,这里可不是“山外青山楼外楼”的南宋!这里是高氏王朝的北齐!这是隋唐以前的北朝!

就刚才高伯逸救的那个死胖子,如果他不是被高洋装进棺材,估计出门都是佩剑的!

只要家里不藏铠甲,那就不是事!甚至朝廷还鼓励民间习武耍刀。

这是一个文人出门都要佩剑,骑马出行都配弓的野蛮时代。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根本不是什么新鲜事,江湖仇杀满地走,配把十字弓怎么了?

射几只野兔山鸡什么的回去当美味,弩箭拔出来还能接着用,防身狩猎两相宜,想想都美滋滋。

正当高伯逸忍受着腹中饥饿,打算布置陷阱守株待兔的时候,前方传来呼喝嬉戏的喧嚣声,人数听起来颇为不少!

等等,什么情况!好像那些人马朝自己这边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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