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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森走后,林春一声不吭进了电梯,老马一脸自责的跟了进来。
电梯门一关,老马便做起了检讨,“春爷,大森这个兔崽子今晚肯定会捣乱,不如我多找些人准备好。”
林春怔怔出神,也不答话,直到电梯在三楼停下,林春突然来了一句,“报警,给派出所打电话,就说歌厅有人闹事,让他们多派几个人过来。”
老马陡然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林春。
报警?
在老马二十多年的道上生涯中,这两个字是多么陌生。
这要是让道上的朋友知道了,还不得笑话死?
“报警!”
林春肯定的点点头。
既然决定金盆洗手,那就不要再打打杀杀的,让警察来处理吧!林春沿着三楼走廊径直走到帝王包前,推开了门。
“五爷,让你久等了!”
林春举手致歉。
“春爷,来,咱们喝酒!”
孙五咧嘴大笑。
******紧挨着天王ktv的是一栋三层的老式办公楼,大门口挂的牌子由于年深日久已经油漆脱落,在黑夜里只能依稀看出是盛天某某公司。
门前孤零零停了两辆车,一辆普桑,一辆金杯面包,和隔壁灯光通明,车满为患的天王相比,形成了鲜明反差。
此时是下班时间,办公楼早已人去屋空。
一楼的门卫室内,坐着两个人,一人穿了一身洗得褪色的保安服,寸头短发有一大半都是白的,面相忠厚,看起来很显老,另一个却是一脸凶相,穿一件黑色皮夹克。
门卫室的电视开着,放着《还珠格格》。
两人的心思明显没放在电视剧上,白头保安一直在盯着窗外,两只耳朵支楞着,一副如临大敌的表情。
皮夹克坐在门边的塑料凳上,两手捧着诺基亚,心不在焉的玩着贪食蛇游戏。
一局终了,皮夹克抬头看到白头紧张的神色,笑了,“大哥,放轻松点,林春就是一个土老帽,他那点黑钱藏的再隐秘有什么用?
只要咱们兄弟出马,还不手到擒来。
要我说五哥安排这么大阵仗都有点白瞎,要依着我,直接杀进去,用枪指着他的头,他还不乖乖把钱拿出来,多省事。”
白头一动没动,双眼依然死死望着窗外,“老八,小心驶得万年船,你岁数小没吃过亏。
为了这笔钱,我两个月前混进这里当夜班门卫,如今一切准备就绪,可别在这最后关头掉链子,你给我精神点,出了岔头,小心老五活剥了你。”
皮夹克一缩头,“好好好,你们都老谋深算,我下去看看。”
“告诉下面的兄弟,都给我精神点。”
白头头也不回扔过来一句话。
皮夹克开门出去,沿着走廊走到楼梯口处,楼梯下方是一扇老旧斑驳的木门,拉开门打开电灯,面前是一条幽暗潮湿的楼梯,直通地下室。
皮夹克推开地下室尽头的房门,小小的屋内竟然聚集了八个人,个个身着黑衣,或站或卧,这些人全都紧闭着嘴,房间里安静的有点诡异。
炸弹飞蹲在墙边,手里拿着一个类似听诊器的东西,一头贴在墙上,一头是个耳套戴在头上,正全神贯注监听着墙那边的动静。
墙皮脱落的墙上,整整齐齐打了十多个洞,连成线就是一个一个多高的长方形。
见皮夹克进来,炸弹飞瞥了他一眼,摘下耳套,从身后的包里掏出细细长长的黑色管子,一个接一个的插入墙上的洞中,边插边说,“妈的,为了不被人发现,老子用了两个月才打了这十几个洞,老子容易吗?”
所有人都没答话,斜着眼静静看着他干活。
炸弹飞感觉有些无趣,心中暗骂这些内地的扑街好无聊,一个个哑巴一样,手下不停,不大工夫,十几根黑管便插完,他又用一根铜线将这些黑管连在一起。
“搞掂!”
炸弹飞一扬手中的遥控器,骄傲的向周围人翘起下巴,“老子一按遥控器,这堵墙就会只炸开一扇门而不会把楼震塌。”
皮夹克老八一翘大拇指,“飞哥就是牛逼,等事成了我得好好敬你一杯。”
炸弹飞露出恐惧之色,下意识的后退一步,脑袋摇的像拨浪鼓一样,“不行了,你们东北人太能喝了,我再也不和你们喝酒了。”
所有的黑衣人都笑了,小小的地下室里的凝重气氛一扫而光,终于有了点欢乐的样子。
老八笑了几声,“我上去给大哥回话,你们在这等着听信。”
说完上到地面,找到白头,将地下室的情况复述一遍。
白头脸上依然如岩石般冷峻,毫无表情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嘟嘟嘟……天王三楼帝王厅,安静的有些不像ktv。
孙五和林春并肩坐在沙发上,貌似亲密无间的先聊着。
老马独自坐在黑暗的角落,也不喝酒,墙上的电视荧光映照着他偶尔闪光的眼睛。
孙五双手捧着酒杯,有些不满,“春爷,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我大老远从龙江过来,就是想跟你痛痛快快喝顿酒,你不会连这点面子都不给吧?”
“五爷,我年老体衰,不能跟你年富力强比,实在抱歉,我以茶代酒好了。”
不管孙五怎么劝,林春都不为所动,根本不接孙五递过来的杯子。
一转头间,孙五眼中凶光暴涨,可当他偷眼看到不远处石雕一样的老马时,立刻又换了一副笑脸。
两人僵持不下时,孙五的手机响了。
孙五告了个罪,拿着手机出了包房。
听筒里传出一个稳稳的男声,“老五,说话方便吗?”
“方便!”
“一切准备就绪,什么时候动手?”
“现在!”
“好!”
那边的白头正准备挂电话,孙五又说了一句,“让老四过这边来一趟,三楼帝王厅,妈的,林春说什么都不喝酒,老子想动手弄死他,可是他身边那个老马是个硬茬,我怕一个人弄不过他,叫老四过来帮我。”
白头依然言简意赅,“好,这就让他过去。”
两分钟后,老式办公楼的楼门一开,一个憨头憨脑但是身材异常魁梧的汉子走了出来。
他就是老四,这队人马中身手最好的一个,但是脑袋不太灵光,有点缺心眼,只能干些打打杀杀的脏活累活。
孙五这伙人,用东北话讲叫胡子,用粤语说是大贼,普通话就是悍匪,这是一伙敢和警察正面对射的亡命徒。
队伍的核心自然是谋划全局的孙五,其次是沉着冷静的老大。
孙五起家在龙江,但平时都在粤东搞钱,回东北搞这么大还是第一次。
他有打算,干完林春这一票,就把家搬离东北,彻底在南方扎根。
夜色中,老四踩着积雪,向灯火辉煌的天王一步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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