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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努力成为一个贱人
云琅瞅瞅自己满是泥巴的手笑了起来,经常做一些出乎太宰预料的事情对两人以后长时间相处好处很大。
炉子弄好了,下一步自然是烘烤,然后再保温,要不然炉子会炸掉的。
太宰眼看着云琅用胶泥条一圈圈的盘绕弄出一个奇怪的炉子很是惊讶,他的手艺非常的娴熟,就像是经常干这些活计一般。
云琅忙碌了一整夜,太宰看到他出去了无数次,直到天亮,才倒在竹简上沉沉的睡去。
太宰起来的很早,坐在火塘边上用刀子削木牍,最近因为云琅来了,有很多的事情需要记录。
赤着脚站在冰冷的石头上,会让人发疯,云琅用两块狼皮包裹着脚丫子,依旧冻得瑟瑟发抖。
被草木灰完全覆盖的炉子被他扒拉出来之后,心情才变得好一些。
炉子烧制的很好,没有裂纹,内腔不大,对云琅来说足够了。
毕竟,他只想要打造一把小刀跟几柄锥子,如果可能,他还想打造出一把合用的菜刀。
在太宰的帮助下,云琅将砧铁安放在一个粗大的木头墩子上,高低很合适他现在的身材。
烧炭的窑冷却的时间已经足够,打开之后里面依旧有热浪喷出来。
怪不得老虎跟母鹿这几天都喜欢趴在炭窑上方过夜。
眼看着云琅烧成了木炭,太宰长叹一声,取出一块成型的木炭对云琅道:“百工精妙,于国家大有裨益,这是人人皆知的道理。
当年,我大秦百工皆受制于国,大良造以十六级上爵署理百工,不能说不看重百工。
只可惜,操持百工者多为家奴,尔一旦接替我太宰,将跻身爵位第九级五大夫,再摆弄这些贱业,将获罪于左庶长,更会招来他人耻笑。”
云琅一面开始往炉子里添加木炭,一边笑道:“我现在需要一双鞋子,在制作鞋子之前,我先要弄一柄合适的锥子。
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在您面前,我无所顾忌,只要过的舒服,干什么都成。”
太宰再次叹口气道:“老夫担心的就是你这种得过且过的性子。
士大夫乃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哪怕是一瓢饮一箪食,也当恪守风范,虽死不改初衷。
没有这样的决心,即便是位列彻侯也不过是沐猴而冠罢了。”
云琅看看自己黑乎乎的手,再看看衣着破烂的太宰,他没有看出两者有什么差别。
“饿死也不能丢弃士大夫的尊严吗?”
“首阳山上有先贤。”
“渴不饮盗泉止水?”
“胡说,我大秦以法立国,从父子兄弟姐妹,不准同睡在一个炕上直到全国使用统一的尺寸升、斗、斤、两。
再到十家编一组,相互监督一家犯法,隐匿不报九户连坐。
再到从事垦荒者,九年不收田赋,耕田织布特别好的,积存粮食多的免除税务和劳役。
人际间争执,诉诸官府,禁止私人决斗,对敌作战,以斩首多少论等赏赐;必须作战有功才能升迁,贵族商人,若是没有战功,不能担任政府官员。
每一样,每一种都有法可依,人人遵从律法行事,奴隶以百工糊口,士大夫以为国谏言,统御牧民为生,各行其道,不得稍有僭越。
孔丘之言,不过一家之念,不可全信。”
云琅的嘴巴张的很大,吃惊的道:“咱们是法家?”
太宰习惯性的瞅着天上漂浮的白云道:“有商君变法才有我秦国成为天下七雄。
李斯立法,才有我大秦一统天下的机遇,我们自称法家也没有什么不妥。”
“可是,这两位死的都好惨啊。”
“豹死留皮,雁过留声,人死留名,本就是千古功业,生死小事耳。”
云琅痛苦的转过头,他决定不再跟这种把自己性命当成一回事的人说话。
两人相处才短短一个月,这家伙就两次为了功名利禄把性命不当一回事了。
以后如果有可能一定要远离这种人,跟他们站在一起,比被雷劈还要惨,天知道那一天自己就因为跟他离得近,被他的理想株连,最后被某一个强力人士五马分尸。
这个世上的坏人一个个都活的风生水起,好人只能靠卖惨留名,傻子都知道取舍。
云琅觉得自己就是一个俗人,不是俗人也不会因为受不了老婆的唠叨最终亡命天涯。
俗人就喜欢一些俗事情就对了,不论是跟小贩讨价还价省了一文钱,还是地里多产出了一斗麦子,哪怕是在街道上多看了一眼美女,意淫的愉快,都是好事。
至于后人读着自己惨烈的历史,生出雄心壮志这种事情,他是一点都骄傲不起来的。
死掉了,肉体就腐烂了,什么都没有了,留名有个屁用。
云琅没有第一时间毁掉炉子,丢掉锤子,这让太宰非常的失望。
他承认云琅是一个非常聪慧的学生,一定能够在学问上有很大的前途。
同时也承认,想要把云琅教化成一个真正的士族,前路依旧漫长。
打铁首先要打的就是火钳子,太宰拿来的火钳子充满了秦汉风格,古朴而笨拙。
在经过皮囊鼓风之后,炉子非常的给云琅面子,火焰熊熊,颜色也从橘红转变成了青色,高温之下,不一会就把一柄破铁剑烧的通红。
大锤子需要很大的力气才能抡起来,云琅没有这个本事,只好用小锤子一锤锤的将破铁剑折叠成两层,然后趁着铁料依旧高温,猛力的挥动锤子,软铁里的碳砸出去。
没有焦炭,在鼓风皮囊的作用下,木炭不一会就烧没了,眼看着木炭一点点的变少,云琅几乎要放弃自己的雄伟计划了。
一整天的时间,木炭用了不少,云琅精疲力竭,才完成了一把最小号的火钳子。
被老虎拖死狗一样的拖回石屋子,太宰坐在云琅收拾的非常干净的石屋里悠哉悠哉的喝着水。
不论云琅制作出了什么东西,都打动不了太宰的那颗士族之心。
他心安理得拿着云琅打造出来的火钳子,夹着云琅烧好的木炭往火塘里丢。
这家伙不喜欢干活,却非常的喜欢享受云琅给他带来的便利。
比如,他现在一天不换洗一遍衣衫就很不舒服,尽管他只有两件破衣裳。
救命之恩大于天,云琅自然不会计较这些,被老虎拖回来之后,还要挣扎着起身,为大家熬制鸡汤。
自从上一次云琅用灰陶盆子熬制了一锅野鸡汤之后,太宰基本上就不再做饭了。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是云琅一向的追求,日子已经过得苦不堪言,如果每天对食物都没有一点期待,生活就再无质量可言。
风干的野猪肉被热水逼出油脂,油脂再与八角,花椒,山姜,野葱充分混合之后,浓郁的香气就弥漫了石屋。
厚重的野猪腿骨带着一大块肥厚的猪肉不用煮熟,被云琅晾凉之后,就放在老虎的面前。
老虎现在已经喜欢上吃煮过的食物,虽然它大部分的食物都是血淋淋的,而每天晚上这顿带着盐巴味道的熟食,依旧是老虎最大的享受。
不等老虎下嘴,那根猪腿骨就被太宰拿走了,他一边吃一边抱怨:“如此美食喂给牲口吃未免糟蹋了。”
野兽都是护食的,这无关驯服与否。
老虎大王咆哮一声,不等扑过去抢夺食物,一根粗大的木棒就重重的敲在老虎的头上,也不知道太宰是怎么敲的。
刚才还悲愤的不能自抑的老虎大王,摇摇晃晃的在地上走了两步,就摔倒在地上。
太宰丢掉手里的木棒,斜睨了老虎一眼然后看着云琅道:“畜生就是畜生,学会了规矩才能继续活下去,如果有一天它有了弑主之心,就该剥皮煎骨。”
云琅放下木勺,拱手道:“瑾受教!太宰与畜生争食有失身份。”
太宰放下正要进食的猪腿骨道:“奴隶与士人,一在平地一在天,奴隶与野兽同列。
老夫夺野兽奴隶之食饱腹乃是天道。
自周天子失了天下,天下群雄并起,列国征战不休,奇谋妙计层出不穷,奇人异士如雨后春笋更是屡见不鲜。
争天下者乃士人也,威天下者士人也,服天下者士人也。
士人驭百姓如驭牛马,驱平民,奴隶上斗场如观儿戏,士人才是天下的主宰,予取予求乃是上天所赐。
云琅你当谨记,尔为士人,恻隐之心可有,却不能滥施。
就如今日虎食,它平日里茹毛饮血习惯了,你贸然给它熟食,一旦吃惯了熟食,就会懒于狩猎,我等也没了食物的来源。
因此,恪守其道乃是天理,不可贸然改变,否则必遭啮脐之祸。”
云琅觉得太宰这是对自己进行洗脑大业。
什么大道理在特定的时间里都是有道理的,直到他被另一个更大的道理给灭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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