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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血红,挂在西面的天际,北都城里的帐篷前腾起一柱一柱的炊烟,直飘到天空才悠悠地散去。
阿摩敕甩了甩手上的血,拿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汗,他跟着英氏夫人帐篷里的女奴们剥了一下午的旱獭,獭皮抹上石灰填了干草挂在风里吹干,塞得一只只都像是小小的肥熊,铜盆里面红白相间的旱獭肉一条一条地切好腌好,晚上就有一顿好肉了。
虽然是夏天,不是旱獭最肥美的秋季,不过这是草原上最肥美的东西,是鹿肉羊肉都没法比的,烤起来有种细腻的脂香,一咬满嘴都是油。大王子的猎骑队在外面围了一个满是旱獭洞的土山,收了一百多只旱獭,派伴当班扎烈一下子送了五十只给英氏夫人。英氏夫人的丈夫木犁将军是长子窝棚里的大人物,这是谁都清楚的事情。
老头子和英氏夫人看顾昏倒的世子,阿摩敕也没事,就帮着女奴们一起剥獭子。他家祖上是个猎手,至今父亲还时常背着弯弓带着套马索出去打猎,运气好的时候能带回长腿矫健的好黄羊和一尺多长肥肥的大旱獭,父亲就开心地哼着歌带阿摩敕一起剥皮割肉。那是阿摩敕最最开心的时候,闻着火堆里烧着羊粪的气味,浑身都是暖洋洋的。
阿摩敕家里不是大贵族,大贵族也不会送孩子去学习星相。固然大合萨是令常人不敢仰头直视的尊贵人物,可是不知道多少学习星相的孩子才会有一个继承大合萨的身份,而掌握了盘鞑天神旨意的大合萨也终究不是神,不知道多少代大合萨都是在战乱中被活活烧死的。选错了主子,合萨就是妖巫。父亲送阿摩敕来大合萨帐篷里学习星相,离去的时候使劲摸了摸儿子的头,至今阿摩敕还老是想着父亲那时的沉默,有些意思朦朦胧胧的像是懂了,又说不出来。
“小合萨剥獭子真是把好手。”年老的女奴过来递上一块棉布。
阿摩敕接过擦了擦手,咧嘴笑笑。他经常来英氏夫人的帐篷,女奴们和他很熟,知道这个年少的贵族孩子没有架子,也都喜欢和他搭话。
女奴们当然没有胆子叫他眼镜龙,都管他叫小合萨。虽然大合萨始终没有说谁会继承他的地位,不过老头子喜欢把阿摩敕带在身边是众所周知的。不过阿摩敕却知道自己的算学并不好,他只是刻苦,有时候却跟不上老头子讲授的速度,这时候老头子就抱着酒罐子长吁短叹,说他小时候若是也这么笨,早被老合萨打死了。
“肉怎么做啊?”阿摩敕把棉布递了回去。
“大半留着做咸干肉,剩下的一半烤了,一半做手抓肉,夫人说了今晚要留大合萨在帐篷吃了饭再回去。”
阿摩敕拍着巴掌笑了起来,英氏夫人帐篷里的手抓肉最香,老头子和他都喜欢,老头子喜欢带着他来英氏夫人(本章未完,请翻页)